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险怎么赔偿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险怎么赔偿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失业金是怎么赔付的?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3. 工伤护理费标准?

工伤失业金是怎么赔付的?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因工伤造成失业,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其次就员工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后用人单位应当为该员工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为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赔偿相应的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护理费标准?

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劳动者需要护理的,所在单位要负责护理费;

2、评定伤残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按该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

3、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放;

4、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放。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 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 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险怎么赔偿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险怎么赔偿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