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保险: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哪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1、《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2、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4、因为社保转移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要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话,得去办理医保转移接续业务。不过这两个业务是可以一起办理的,在办理社保转移的时候可以一并办理医保转移。

5、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6、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社会保险法解读:本条系关于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包含哪些内容

社会保险法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授权式、开放性法律规定。②在筹资渠道方面,特别强化***责任。

法律主观: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障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社会保障的具体内容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

社保法是哪年开始实施的

法律分析:社保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本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法》实施日期是2011年7月1日,其对社会保险缴费、监督机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社会保险法》,建立了养老、养老及生育保险等基本职工保险制度。如企业有违反该法的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去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1、《社会保险法》第三条: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

2、强制性原则、保险基金征用法定原则、公平原则。《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强制性原则、保险基金征用法定原则、公平原则。

3、社会保险法律适用的主要基本原则有:①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②同位法***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③同位法中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的规定;④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4、自愿原则。这是指保险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投保人、保险人以及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保险法律关系,不受他人干预;投保人有权选择保险人和保险的种类、保险的范围、责任等。

5、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强制性原则、保险基金征用法定原则、公平原则。强制性原则 一方面,受到利益的驱使,很难保证雇主自愿为其雇员加入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

6、保费征收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是,社会保险费用征收的种类和费率的确定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任何社会保险机构和其他机构不得未经法律授权而擅自改变。